特别赠送:藏式土火锅.手抓肉.锅庄晚会
早乘车从当地出发,(出发时间)出团前1天晚上19:00—20:00点,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均不保证预留有前排位置),经德阳-什邡(或绵竹或广汉),沿道路S106前往崇义上高速,经汶川抵达茂县境内午餐,沿途可领略“蓝天雪域为景,碉楼青山为台”的古老的藏羌风情,午餐后途经1933年地震遗址叠溪海子,下午乘车抵达松洲古城(不上城楼)——这里被称作川西门户,故自汉唐以来,此处均设关尉,屯有重兵!
晚上赠送走进藏家锅庄(藏家内有贩卖纪念照和转经筒,游客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听天籁般的藏族歌曲,和藏族朋友跳起欢快的歌庄!
备注: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疫情原因未营业导致无法赠送走进藏家,敬请谅解,旅行社无费可退!
九寨沟景区交通车90元/人、 景区意外保险10元、九寨沟内午餐
内旅游合同补充约定(一)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代表):
严格遵守旅游法,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和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签定该《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如下:
一、自愿购物协议
地点 | 购物店名称 | 具体时间 | 主要商品 | 活动停留时间 |
川主寺 | 卡卡沟(3合1超市) | 2021年 月 日 | 藏药.牦牛肉.黄龙玉 | 不低于100分钟 |
相关约定: 1、以上购物安排均为自由活动时间,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 2、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3、本协议约定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超市.社会商品零售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9、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时间:2021年 月 日
儿童价格说明: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无优惠
其它价格说明:
★车辆:全程正规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干净卫生.
★门票:九寨沟(因本产品价格为整体打包价,任何优惠、免票不再退费用,请知晓)
★用餐:含2早餐.4正餐(不含第2日午餐),午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餐标15元/人;
(早/晚餐为酒店赠送,游客不吃无费用退,藏区条件有限,游客可酌情自备佐餐小菜)
★住宿:非星级酒店标间(独卫.无空调),因环保要求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及拖鞋,游客自备;
(报价均以一个床位计价,如游客人数为单数而又无法拼房,则需要另补酒店床位差价)
★导游:中文导游服务,成人及儿童价格已包含导游服务费10元
★保险:赠送旅游意外伤害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具体条款解释权归保险公司
★小孩:含旅游车位、餐费、保险,其他产生自理(6岁以下,景区免门票及交通车)
九寨沟景区交通车90元/人、 景区意外保险10元、 九寨沟内午餐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因九寨沟实名制预定门票,条款限制多,抢票成功后,本产品不接受退团
重要提示游客须知:
1.游客出行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因沿线属高海拔山区,故不接受单独1人报名!
2.九寨沟景区海拔2000米—3100米,旅途中严禁剧烈运动,请勿饮酒,熬夜(容易诱发高原反应)
3.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感冒病、等严禁上高原的人群,请勿报名参团!游客报名时请确认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果您要预防高原反应的发生,请在出发前咨询医生用药!
4.景区内的摊点非旅行社可以控制,沿途餐厅、加水点,厕所,均设有小卖部,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花椒,菌类,红景天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购物店范围,与旅行社无关!
特别提示: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社暂只接受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客人.如有隐瞒.法律责任自负!
一:持有健康码,中国居民身份证的低风险地区游客。
二:14天内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
三:14天内未曾有发热、持续干咳症状。
四:14天内家庭成员未曾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五:1个月内没有到过疫情中.高发地区的游客。
六:1个月内没有与发热患者有过亲密接触的游客。
游客安全告知书
1.关注天气提示,谨防自然灾害,游客出游前要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了解旅游沿线及目的地天气情况等相关信息,谨慎前往气候条件不利的地区,途经气象、地质灾害预警的地域,游客应做好防范措施或, 备好雨衣或雨伞等雨具。
2.旅途中一旦遇到突发险情,要保持冷静,尽快撤离危险区域。若无法自救的情况应及时通过电话报警等方式请求救援。等待救援过程中,要节省体力,保持耐心,避免拥挤混乱,有序撤退。
3.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并畅通有效,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4.宗教礼仪习俗:尊重所在国家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地区的风俗习惯、禁忌等,不要和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5.自由活动期间:加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涉足过于危险的区域,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夜间自由活动结伴而行,不要乘坐无标识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不要晚归
5.避免和当地人发生口角,尊重藏族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购买东西还了价一般情况就要购买!
6.高原山区昼夜温差大,一定要带毛衣等厚外套防寒,穿平底旅游鞋,带上防晒霜、太阳伞,墨镜境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以出团通知为准
详细地址:以出团通知为准
集合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
九寨沟景区交通车90元/人、 景区意外保险10元、九寨沟内午餐
内旅游合同补充约定(一)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代表):
严格遵守旅游法,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和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签定该《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如下:
一、自愿购物协议
地点 | 购物店名称 | 具体时间 | 主要商品 | 活动停留时间 |
川主寺 | 卡卡沟(3合1超市) | 2021年 月 日 | 藏药.牦牛肉.黄龙玉 | 不低于100分钟 |
相关约定: 1、以上购物安排均为自由活动时间,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 2、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3、本协议约定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超市.社会商品零售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9、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时间:2021年 月 日
德阳九美假期
负责人:杨波
手机:15308260700
电话:0838-2222963
邮箱:154312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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