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跟团游>0218曼芭【曼妙优品】5晚6天
  •  微信扫描二维码 推荐产品给您的客户
    0218曼芭【曼妙优品】5晚6天
    – –0218曼芭【曼妙优品】5晚6天
    •  0评论 | 加入收藏 (编号338114)

      出发地:

      中国,重庆,重庆

      目的地:

      泰国

      出团日期:

      每天发团.  请提前1天以上预定

      供应商:

      创享旅游

      往返交通:

    温馨提示:
    1、0218曼芭【曼妙优品】5晚6天.
    2、本产品适合的地区为(收客人群):
    3、本产品需办理签证,预订后请准备签证资料>>>,并遵守签证须知>>>.
    4、在线预订并支付可立减0元/人.
    5、本行程主要国家及景点:泰国
    6、供应商介绍
    行程亮点
    行程详情

    第1天重庆-曼谷

    重庆-曼谷 参考航班:FD553(19:55-22:00)/FD557(11:20-13:35)/G54695(08:50-11:15)(航班时间最终以民航总局批复为准)

     

    请各位贵宾于指定时间(航班起飞前3小时)自行前往重庆江北机场国际出发大厅集合,在我社专业中文领队的协助下办理登机事宜,然后乘坐飞机前往被称为“天使之城、佛庙之都”的泰国首都【曼谷】,抵达后专车接往酒店入住。

    价格明细
    价格单位:元/人 以下价格均为真实有效价格,请直接在线预订,可立即获得0元/人的优惠.
    • 价格类型
    • 市场价
    • 成人价
    • 儿童价
    • 婴儿价
    • 价格有效期
    •  
      可预订日期:  请提前1天预定
    • 成人
    • ¥3000.00
    • ¥3000.00
    • (单价)
    • 2024-03-17 至 2024-03-31
      自费项目介绍

      购物安排介绍

      补充协议

      旅游者报名参加本次旅游团队,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付费项目需要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旅游者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一、旅行社在安排的旅游线路(行程)中,未指定或未含有具体购物场所项目及另行付费项目。

      二、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或纪念品)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

      三、全程安排  3  个当地购物点,具体如下:

      购物点中文名

      购物点销售内容

      购物点停留时间

      皇家珠宝中心

      红、蓝、黄、白宝石、珍珠翡翠等;

      120分钟

      国立毒蛇研究中心

      具有提取毒蛇有效成分和精华的解毒丹等;

      90分钟

      乳胶工厂

      天然橡胶、乳胶寝具、泰丝展区泰丝制品等

      90分钟

      四、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是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执行。旅行社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上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

      五、本协议约定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旅游者前往购物场所,旅行社承诺该购物场所售卖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商品。

      六、本协议约定下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商品价格不能保证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一致,因此旅行社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购买。

      七、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提出索取发票和购物凭证。

      八、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旅游者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旅游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退换货要求(请在购买时确认商品退换货要求和购物场所书面确认),需将在不损坏商品包装和质量的前提下,将商品和售卖单据交由旅行社,旅行社有协助旅游者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退换货的处理按购物场所的要求进行处理,旅行社积极协助旅游者。

      九、特别申明:

      我本人(旅游者)已详细阅读了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内容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不参加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购物项目均属个人消费行为,旅游者应谨慎购物;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另付费游览项目。

      3、本人同意导游和领队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安排进入购物点的顺序及其另行付费项目。

      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旅游合同                                                                                            

      旅游者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旅游者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协议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协议书的内容。                                      

       

       

      双方签字: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价格说明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

      其它价格说明:

      费用包含

      1、重庆→曼谷→重庆往返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当地空调旅游巴士(1人1正座)
      2、行程所列酒店双人标准间,两人一房/每人一床,由导游及领队根据整团的情况统一调配,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保留拆分夫妻团员房间的权利,若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加的房费。
      3、早餐5顿,为酒店房费包含,客人自愿不吃,费用不退。2-12岁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用餐则费用自理。
      4、正餐6顿,餐标30元/人,十人一桌(七菜一汤或自助,茶水+水果),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
      5、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6、全程中文领队服务,境外中文导游、司机服务。
      7、2岁(含)至12岁(不含)者,不占床位。12岁(含)及以上者视为成人,享受成人同等标准,价格另议。

      曼谷参考酒店:
      1、达拉酒店Dahla Hotel
      2、纽约Spa度假酒店NY City Resort and Spa
      3、亚泰酒店Atrium Suvarnabhumi Hotel
      4、国王公园大道酒店King Park Avenue Hotel Bangkok
      5、辛纳蒙住宅酒店Cinnamon Residence
      6、贝拉B酒店 (拉玛 7-邦可瑞) Bella B Hotel
      7、O2奢华酒店O2 Luxury hotel
      8、曼谷H2DO酒店H2DO Hotel
      9、曼谷白金套房The Platinum Suite
      芭提雅参考酒店:
      1、艾亚里广场酒店Aiyaree Place Hotel
      2、心灵度假村Mind Resort Pattaya
      3、艾丽斯宫酒店Iris Palace
      4、清风酒店The Wind Hotel
      5、D@海酒店D@Sea Hotel
      6、萨里塔木屋及水疗酒店Sarita Chalet & Spa
      7、希尔弗雷斯科酒店Hill Fresco Hotel
      8、阿尔西塔亚绿色自然酒店 Arthitaya Green Nature Hotel
      9、瓦里纳宫酒店 Vareena Palace Hotel
      10、红树林酒店 The Mangrove Hotel
      11、高山海滩度假村Mountain Beach Resort
      12、芭提雅第一太平洋会议大酒店First Pacific Hotel And Convention
      13.芭堤雅城市城堡酒店CHATEAU EN VILLE
      如遇房满则安排同等标准酒店。

      费用不包含

      费用不含:
      1、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2、本行程不含航空保险,如有需要可在机场送机人员处自行购买。
      3、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4、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5、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不含境外导游小费 20 元/人/天,共计100元/人。
      2、需带证件: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足够空白页);
      3、泰国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礼貌行为,请酌情给予相关服务人员小费。
      可能产生的小费罗列如下:
      A:按摩小费50铢/人 B:SPA小费100 铢/人 C:房间小费20铢/房/间/晚
      D:司机小费100铢/人 E:助手小费100铢/人 F:骑大象小费50铢/人
      G:行李小费20铢/次(如有需要) H:与人妖合影或拍照:约 100泰铢/人/次
      I:快艇小费:50-100铢/人/次 ......(部分服务不享用则不产生小费)

      附加项目或自选项目
      项目名称内容介绍价格
      取消及退款说明

      重要提示

      集合地点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自费项目

      购物安排

      补充协议

      旅游者报名参加本次旅游团队,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付费项目需要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旅游者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一、旅行社在安排的旅游线路(行程)中,未指定或未含有具体购物场所项目及另行付费项目。

      二、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或纪念品)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

      三、全程安排  3  个当地购物点,具体如下:

      购物点中文名

      购物点销售内容

      购物点停留时间

      皇家珠宝中心

      红、蓝、黄、白宝石、珍珠翡翠等;

      120分钟

      国立毒蛇研究中心

      具有提取毒蛇有效成分和精华的解毒丹等;

      90分钟

      乳胶工厂

      天然橡胶、乳胶寝具、泰丝展区泰丝制品等

      90分钟

      四、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是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执行。旅行社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上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

      五、本协议约定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旅游者前往购物场所,旅行社承诺该购物场所售卖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商品。

      六、本协议约定下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商品价格不能保证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一致,因此旅行社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购买。

      七、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提出索取发票和购物凭证。

      八、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旅行社协助安排旅游者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旅游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退换货要求(请在购买时确认商品退换货要求和购物场所书面确认),需将在不损坏商品包装和质量的前提下,将商品和售卖单据交由旅行社,旅行社有协助旅游者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退换货的处理按购物场所的要求进行处理,旅行社积极协助旅游者。

      九、特别申明:

      我本人(旅游者)已详细阅读了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内容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不参加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购物项目均属个人消费行为,旅游者应谨慎购物;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另付费游览项目。

      3、本人同意导游和领队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安排进入购物点的顺序及其另行付费项目。

      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旅游合同                                                                                            

      旅游者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旅游者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协议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协议书的内容。                                      

       

       

      双方签字: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选择数量


      • 婴儿
        (年龄<2)


        儿童
        (年龄>2)


        成人
        (年龄>12)

      • 单位:

        单次最低预定数量:

        单次最多预定数量:

      • 看看你的价格总数是多少

      • 0.00

      • 请注意:你的预定得到确认后,我们将会给你发送相应的确认信息
      最近浏览过的产品

      创享旅游

      负责人:秦贞于

      手机:13271926651

      电话:023-67048955

      邮箱:创享旅游

      网址:

      介绍:

      关于真旅人联系真旅人诚聘英才广告服务用户协议隐私保护法律声明网站建设分销系统
      真旅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5157110 备案号:蜀ICP备14023016号-5 营业执照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