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补充协议
为了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需求,旅游者和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另行付费项目补充协议,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均为自愿参加自费项目。
(一)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另付费旅游项目,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该项目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另行付费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以下所列另付费旅游项目,请您自愿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您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活动、高速高空活动等),建议您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六)以下所列自费项目费用为 20 人以上的综合优惠价格,若要求参加人数不足 20 人时,费用会有所调整。
(七)自费项目门票及费用已是旅行社最低折扣价,游客不再享受其他证件的优惠。
地点 | 项目 | 费用包含 | 参考价格 |
茶卡盐湖 | 小火车 | 往返 | 100元/人 |
茶卡盐湖 | 观光车 | 20元/人 | |
天桥山 | 区间车 | 60/人 | |
青海湖 | 游船 | 140-180/人起 | |
青海湖 | 摆渡车 | 120元/人 |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旅游者: 旅行社:
日期: 日期:
无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
其它价格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工具:各地/西宁/各地大交通(或者兰州中转);当地旅游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正座)。
交通备注:由于是散客行程,不接受火车铺位不在一个车厢、铺位不满意以及对航班时间不满意的投诉。由于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变成廉价航空,无免费行李托运,产生的行李托运费用自理。
2、住宿标准:指定酒店双人标间(我社在行程中只提供标准双人间,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请自行补足标准房差)。酒店含彩电、独卫等,具体安排按实际住的宾馆为准。参考酒店(包含但不限于):
西宁:铭博酒店(西宁火车站八一路店),西宁工商宾馆北大街店,西宁绿洲假日酒店,麗枝酒店、锦峰大厦、福美宾馆、永昌大厦
住宿备注:西北地区宾馆条件有限,酒店设施与沿海地区有较大差距,望理解。
3、用餐标准:全程安排4早5正餐,正餐餐标25元/人/正,早餐为酒店赠送。正餐10人一桌8菜一汤桌餐(根据人数酌情增减菜品),途中不用餐者餐费不退。如每桌人数不是为10人,则餐费不变的情况下,酌情增减菜品数量,参考菜单中个别菜品可能随时令有所调整。(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用餐后的休息时间属自由活动时间。
4、景点门票:以上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未含景区内小交通、电瓶车、索道等费用)。
门票备注:此行程门票已享受最优惠政策,任何证件不退费。门票为旅行社提前预订多景点优惠套票,预定后不参观,或不参观其中的任意一项,无法退还门票费用。
5、导游服务:当地普通话持国导证导游服务,5元/人/天。成团人数不足10人时,由司机兼导游服务。火车、飞机、跨地区的旅游汽车上无导游陪同。
6、儿童标准:儿童2岁~12周岁以下含车位、半餐、导服(其余费用一律自理)。备注:如行程中区间需乘火车,但小孩超过1.2米的,需要提前补齐火车票请在报名时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8、购物: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
备注:
对于失信人员参团旅游,我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坚决拒绝。但对于其故意隐瞒,我社没有甄别的义务和能力。报名后,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我社会按该游客临时退团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旺季期间,由于交通资源有限,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可能会造成该游客长期滞留旅游目的地,而无法返回出发地。在此期间,我社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服务或协助,一切费用由该游客自理。
费用不含:
1、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机场/火车站的往返交通费用。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酒水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4、因战争、气候、台风、海啸、地震、航班延误/取消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额外费用、证件费、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等。
5、住宿产生的单房差以及出发前换人产生的费用。
6、儿童的酒店早餐、门票、床位、火车票等费用。
7、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不含景区小交通 | 地点 项目 费用包含 参考价格 茶卡盐湖 小火车 往返 100元/人 茶卡盐湖 观光车 20元/人 天桥山 区间车 60/人 青海湖 游船 140-180/人起 青海湖 摆渡车 120元/人 |
若大交通已出,按实际产生损失核算
重要提示预定须知:
1、交通: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因实名制购票,游客需要提供准确的身份证、户口原件或复印件!身份信息一旦出错,不能更改,由此产生的损失以及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所采购火车票为团体火车票,无法100%保证铺位(座位)相连和铺位类型。开车前72小时内不得改签、换人、退票。72小时以外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16周岁以下需持户口本本人页)到火车站办理改签、退票手续。因我社和成都铁路局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团体火车票退票损失为票面价值的50%。
2、住宿: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团队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4、游览: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交通延阻、罢工、自然灾害、政策性调价、航班或车次取消或更改时间等)导致行程延误、变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只负责退还未产生的折扣门票和餐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责任及费用。
5、差价说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6、出团通知: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7、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8、其它:按有关规定,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每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车费不予退还。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行程时间延长或缩短,费用增加及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行程减少,旅行社退还行程未产生的费用。确认出团前,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和价格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处理投诉时以游客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依据,出发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住宿及火车站验票所需)、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及游览行程;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以便旅行社与您取得联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飞机、火车晚点)造成的参观景点时间压缩,旅行社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敬请谅解。
温馨提醒:
1、请将当地旅游车的颜色、车型、车号以及导游的名字、电话、酒店名称等记录在记事本上,以被急需时联系需要,当娱乐消闲场所,请客人注意安全,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搭讪,贵重财务请寄存在宾馆前台,不可放在房间里面,另外在晚上离团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并提前通知导游,留下联系电话。务必在晚上12:00以前回到酒店休息,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2、随身物品:请务必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儿童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本;药物(抗过敏药、止泻药、感冒药、止痛药、邦迪、消毒棉球等);随身听、现金(多带些,除住宿一般都用现金)、信用卡、身份证、手机、充电器、纸、笔、擦汗巾等。
3、行程中所列景区区间路程、浏览时间、火车票开车时间、飞机起飞时间等仅供参考,以票面、当时查询、实际发生为准。旅行社和导游可根据当时情况调整旅游行程,但保证行程所列景点项目不变。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景点去不成,恕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的差额,不承担由此这造成的其它损失。
4、请您保持好平常心态,有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接待条件相对有限,勿与大城镇相比较,个别酒店因酒店工作人员疏忽,安排的个别房间或许会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会尽力协调酒店方进行更换房间,请客人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协助服从酒店安排。因客人拒绝调换房间产生投诉意见的,我社概不理会。
5、赠送的餐、车、门票等费用如因客人原因未产生的一概不退,行程中已含的景点各种优待证均已无优惠,自费景点的优惠政策以售票处当时公布的为准。
6、外出旅游,保护环境不容忽视,大小各异的塑料袋不仅可以充作垃圾袋,还会给旅途增添不少方便。另外,手电筒、小刀、火柴、望远镜(观景也可观星)、足够的电池、防蚊油,这些小物品可能会帮你的大忙。
7、丝绸之路沿线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省区多为穆世林聚居区,宗教色彩浓厚,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游览期间,请配合导游工作,服从安排,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产品合同补充协议
为了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需求,旅游者和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另行付费项目补充协议,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均为自愿参加自费项目。
(一)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另付费旅游项目,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该项目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另行付费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以下所列另付费旅游项目,请您自愿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您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活动、高速高空活动等),建议您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六)以下所列自费项目费用为 20 人以上的综合优惠价格,若要求参加人数不足 20 人时,费用会有所调整。
(七)自费项目门票及费用已是旅行社最低折扣价,游客不再享受其他证件的优惠。
地点 | 项目 | 费用包含 | 参考价格 |
茶卡盐湖 | 小火车 | 往返 | 100元/人 |
茶卡盐湖 | 观光车 | 20元/人 | |
天桥山 | 区间车 | 60/人 | |
青海湖 | 游船 | 140-180/人起 | |
青海湖 | 摆渡车 | 120元/人 |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旅游者: 旅行社:
日期: 日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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